2021-12-30
生活中,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现象比较常见,通常会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存在问题,比如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有营业执照但已经被吊销、被撤销登记、被撤销备案等。二是劳动者主体有问题,比如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船员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案例就是船主多年从事采砂经营,为了降低成本,一直未办营业执照,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无证经营,非法用工,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再审裁定:发生伤亡,必须一次性赔偿到位!
且看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案例:
广西高院(2016)桂民终234号
最高院(2017)最高法民申4414号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船舶运输中比较高发的诉讼案由之一,从案件数量上看一直居高不下。近两年,政府部门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越来越趋于规范以及船员维权意识加强等因素使得该类案件的增加趋势逐渐平稳。从诉讼结果来看,船员的胜诉率远高于船东,当事人双方调解、撤诉率也都是比较高的,案件审结期限也短于其他类型海事海商案件,这与司法实践中强调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不无关系。这是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总体状况。船员发生人身伤亡事件,一定要学会依法维权。
1.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毕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双方直接沟通可以尽快解决争议获得有效的赔偿。
2.因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的诉讼,海事法院应当受理。直接向海事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可以降低时间成本,更快地维权。
3.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2条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对于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应向伤残职工本人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在非法用工情况下,不存在工伤认定问题,也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解决的问题,一次性赔偿即可解决问题。这一点值得船员朋友特别注意。
4.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因此,劳动能力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能力鉴定书将会成为你维权最有效的证据。
5.最后提醒一下船主朋友,合法经营才能规避法律风险。非法用工情况下如果船员死亡,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要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该承担的责任,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为确保长期稳健经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作者:王昌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