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圣讲坛】公司法实务前沿问题研究(一):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协议的效力如何界定?

2019-09-06

2019年9月5日下午,公司法实务前沿问题研究(一)“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研究”研讨会在我所会议室举办。

 

我所公司法核心团队成员王昌来、汪亚、王莹莹、陈辰、陈飘玉、厉沛、黄海娃、曹书婷、苏亮、阮述宏等参加,王昌来律师主持。

研讨会进行了以下几项议程:

1.研讨会对我国近几年来各级法院尤其是江苏高院、最高法院已经作出的生效裁判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和比较。

2.研讨会对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8月7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对赌协议的效力确立的新的裁判规则进行了解读。

3.研讨会上各位律师就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各种不同观点产生了激烈的碰撞,加深了大家对公司法基本理论和公司纠纷案件审判理念的理解。

4.研讨会决定由王昌来律师牵头,组织公司法核心团队对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综合不同意见,从法理上寻求系统完整强有力的理论基础,以论文形式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