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2020年12月6日上午,我所主任王昌来律师接受江苏煤炭地质局、中煤长江地质集团的邀请,为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及其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和集团、子公司所有法务人员100多人开展了一场民法典背景下《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知识讲座。
此次讲座题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企业合法稳健经营》。
江苏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长江地质集团总经理陆云富进行了学前动员,对此次合规与法律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的背景、目的、内容、意义作了深刻的阐述,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按照培训计划,王昌来律师对民法典与公司法的互动关系、公司法的历史演进、正在进行的公司法修改等立法及实务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对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机构权利与责任、股东义务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中应当注意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提示,对企业破产法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了介绍。
此次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主会场和7个分会场100多人参训,主要为集团及下属企业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审计、风控和经营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主管,其中有1/3的人员受过法律专业高等教育,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通过授课使有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公司法》《破产法》的主要内容,学会运用公司法开展企业的全生命周期运营和管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理解并落实好企业法人治理和法治央企建设有关要求。
中煤长江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出资设立,属于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二级企业,“双百”行动试点单位,下属全资子企业10家,控股和参股企业10余家。集团及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有:能源资源勘查、生态环境修复、地下工程、地理信息、矿产品加工与新能源开发、现代农牧与制造业等。
王昌来律师简介
江苏衡圣律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经济法学硕士。
现任南京市律协理事,江苏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江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库专家(投融资及金融风险防范组),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行业导师。
大学毕业后在安徽大学工作10年,律师执业20年,兼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8年,多年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当代法学》、《河北法学》、《安徽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海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