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主任带头学习,打造学习型、创新型专业化精品所

2019-05-09

 文:王莹莹律师

201956日,南京市法学会发文公告2019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立项通知。经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市法学会批准,决定对48个自选课题予以立项,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昌来律师申报的课题《公司股东身份认定规则研究》顺利通过评审获得立项

王昌来律师

王昌来现为市律协八届理事会理事,南京市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南京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曾在安徽大学工作近10年,现律师执业20年,兼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逾17年,多年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法基本理论有深入的研究,对公司法前沿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对公司法律师实务有丰富的经验,是一名理论功底扎实的公司法专业律师。得益于研究生期间对公司法的深入研究以及执业以来20年的深耕细作,不断收获有新的研究成果,迄今在《当代法学》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逾20篇。

作为律所主任,带头学习,积极参加市律协百名公司法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的学习,期间发表公司法论文2篇。特别重视年轻律师的培养和专业化团队建设。组织年轻律师加入中国法学会,全所19名执业律师,15名律师加入法学会成为会员。12年来该所汇聚了一大批专业人才,拥有硕士生、高级职称、一级建造师、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利代理人、人力资源管理师、会计师、各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PPP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等资格、资质、职称的执业律师比比皆是。借助人才优势,该所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公司法律师团队。

王昌来表示,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依靠的是专业化的团队和高质量的服务,律所主任除了应加强律所管理之外,还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氛围,把律所打造成为具有一定专业特色的学习型、创新型专业化精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