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2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 中国 银行 南京分行
承租方(乙方): 南京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 利 人:中国 银行 南京分行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科创企业孵化器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17年7月20日前向乙方按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租赁期2017年 8 月1 日起至2026年 7月31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叁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双方约定,租金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
该房屋租金自起租日起,每三年递增6%。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季费用及保证金,之后应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0.1%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汇款,付款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开户银行: 分行
银行账号: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贰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和发票。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叁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四)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地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叁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6、 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
(二)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壹 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天数的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天数的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三)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 补充条款
(一)乙方应允许甲方在其所租楼层出入口等位置安装监控设备;
(二)乙方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独立区域(含消防通道)。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