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9
各律师事务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在全国推出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产品,该产品具有收费低(费率一般在5‰以下)、审批流程快、无需反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强的明显优势。
自2013年以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全国27个省市地区与超过100家法院联合开展此项业务,受到各省市法院、诉讼当事人、律师的认可和欢迎,并在法院审理的涉及诉讼财产保全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已经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天津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等多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认可在司法实务中推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近日,我市法院也已经认可了该产品。南京市中级人法院在今年6月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操作指南》中,明确规定“申请保全可以现金、实物、资信、保险保单等提供担保”,为律师使用保单担保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现实可能。
为充分发挥保单在诉讼保全中的独特优势,方便全市律师快速、便捷办理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减少诉讼当事人诉讼成本,市律协于7月30日与平安保险江苏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鼓励和推荐全市广大律师优先选择保单保全方式办理财产保全业务。下一步,市律协还将组织专门推介、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保单保全业务的知晓度,将这一利民便民的实事推广好、使用好。
请各律师事务所接到本通知后,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每一位律师,鼓励和动员广大律师主动将该产品推荐给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尤其是无法提供货币、实物财产进行担保的或进行财产保全时限较为紧迫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供当事人选择。
对该产品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
平安保险公司联系人:黄雁丽
电子邮箱:huangyanli001@pingan.com.cn
平安保险公司联系人:陈茜 联系电话:13626108063
电子邮箱:chenqian022@pingan.com.cn
平安保险公司联系人:许庆宁 联系电话:13626108063
电子邮箱:xuqingning001@pingan.com.cn
平安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17楼。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张正艳
联系电话:68567890转806
附:平安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简介
南京市律师协会
2015年8月5日
附件:平安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简介
平安诉讼保全责任险简介
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中国平安首创开发的金融创新产品。当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只需向我司购买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法院即可根据您的申请及我司的保单,为您进行财产保全。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单和保险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优势
1、手续简便,费用低廉:基准费率 0.8%,1-3 天客户可拿到保单。
2、不收押金,担保担责。
3、诉讼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
赔偿情形
申请保全错误而导致的赔偿情形一般有以下两种:
1、因法院不支持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其败诉,申请人应对保全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因查封非诉讼当事人财产而导致的损失,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投保所需资料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一份;
2、诉讼保全申请书一份;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证明原被告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5、证明被告违约或侵权事实的证据;
6、证明申请人诉讼请求及诉讼保全金额计算依据的证据;
7、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
8、证明保全标的产权归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