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房地产公司)

2014-11-24

甲方:                            

乙方: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与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服务范围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职责是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就甲方日常工作中和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和处理方法。

2、参与研究、制订、修改和完善甲方公司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使甲方企业内部管理逐步规范化、合法化。

1)审查劳动合同,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福利、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

2)参与起草、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漏洞;

3)参与起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4)强化和指导甲方经办人员增强证据意识,就各个项目所有材料进行备忘和记录,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尤其是要重视所有证据材料原件的保管工作。

3、参加重大项目和合同谈判,共同制订谈判策略与工作方案,起草和审查合同文稿,防患于未然,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4、对甲方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5、对专项法律事务进行适时跟踪服务,根据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6、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

         7、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

8、根据投资需要进行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9、根据需要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10、加强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工作中强化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管理人员法律水平。

11、根据需要协助企业制订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12、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13、接受委托代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仲裁、执行案件。

14、接受委托处理甲方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工作内容

乙方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围绕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全程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土地前期开发期间,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1)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有关文件、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的起草、修改与完善等。

2)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

3)参与项目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

4)修改、审查有关公建配套合同、委托代办公建配套协议等。

2、在项目建设期间,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1)参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项目设计合同、项目施工监理公司、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协助委托人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

4)协助委托人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5)协助委托人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6)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7)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8)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保险,提高抗风险的能力和效果,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9)协助委托人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合理设定分部分项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保证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正常使用。

          (10)参加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3、在项目经营(如楼宇出售、出租)期间,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参与委托人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委托人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书。

          (2)协助委托人审查有关楼宇销售的广告内容。

          (3)协助委托人起草、修改《购房须知》、《认购书》、《预售合同》、补充条款、《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租赁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4)在销售高峰期安排律师驻场解答委托人或购房人、承租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书而提出的法律问题。

          (5)参与委托人与银行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的谈判,审查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法律文件。

 (6)为委托人组织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4、物业服务其他服务事项:

1)协助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物业管理模式,起草、修改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文书。

2)协助委托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3)参与物业服务企业的选定和有关文件的审查、签署。

4)对甲方及南京地区关联公司的建设项目和施工项目的融资、担保及相关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5)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经理、法务人员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律师的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搞好法律服务。在此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层充分沟通,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具体工作方案法律依据充分,各个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公平对等,法律文件合法、严密、完备、准确。

          3、法律意见书事实清楚,问题明确,依据充分,分析透彻,论述缜密,意见建议切实可行,形式规范,文字严谨。

4、合同审查严谨,注重合法性、真实性、周密性、公平性审查,内容和形式完备、严密、准确、规范。避免出现重大瑕疵,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

         5、注重法律风险防范,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为辅,通过接受咨询、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发现和识别法律风险,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适时监控和处理法律风险,使法律风险控制在公司所能接受的范围内,追求法律风险的最小化。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据材料,了解有关情况。乙方和乙方律师不负责保管所有材料原件,甲方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当依据本合同规定和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3、乙方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协商调解不成由甲方选择是否继续委托乙方律师处理该事务。

4、在办理法律事务中接触到的有关甲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乙方律师的工作职责是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不得提出非法或不合理要求,否则,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六、甲方权利义务

1、遇有紧急法律事务,可随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法律顾问联系处理。一般法律事务甲方须提前联系,乙方律师上门服务。

2、甲方应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地向法律顾问陈述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3、甲方应确定法务专员与法律顾问保持联系,同时负责甲方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便于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4、必要的时候,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办公及其他工作条件。

七、律师费

1、双方商定,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元,于每个顾问年度开始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律师办理诉讼、仲裁、执行案件以及其他重大事项,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省司法厅、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由双方协商收取律师费。

3、应甲方的要求,法律顾问进行项目谈判或进行调查、非诉讼调解仲裁或诉讼、执行等活动时,办案费、差旅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八、聘请期限

1、聘请期限            年,自       日起至       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司法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调处,调处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